法家以“術”治國的政治主張。“術”,指君主駕馭羣臣,統治人民的權術,始由申不害所提倡,韓非繼承此説,提出:“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羣臣之能者也”(《韓非子·定法》)。
認為君主應使用任免、考核、賞罰的方法和手段,暗中駕馭羣臣,祕不外露。“術”、“勢”配合“法”使法家的政治思想更趨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