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流傳的説法認為,從農曆小年(臘月廿三)開始,到農曆正月十五這天止,人們是不宜借錢還債的,否則今後一年不利。
更進一步的説法認為,整個正月中都不能借錢,如果在正月裏借錢給別人,寓意自家的財源外流,向別人借錢,更寓意一年要靠別人。所以最早也要大年十五以後可以考慮借錢給別人
大年初四可以借錢給人家。當別人找我們借錢,我們難免會有着一些惻隱之心,會想要幫助一把。
就像當我們需要時,我們會希望有人幫助我們一下子,對於比較在意的人,我們也會想如此。
既然彼此比較熟悉,在我們確實有的情況下,我們可以考慮借,但是也一定要先看一看對方的用途,以及自己到底能夠借多少,要懂得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