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補
首次參加靈活就業等人員醫療保險,未按時參保繳費的,應按政策規定進行補繳。市內五區及於洪區、東陵區符合參保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須從2004年1月1日起補繳醫療保險費沈北新區、甦家屯區符合參保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須從2009年1月1日起補繳新民市、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符合參保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須從2010年1月1日起補繳。其中,領取過失業保險金、在全日制學校就學、參軍、年齡未滿25週歲和户籍後遷入本統籌地區等人員,在此期間不補繳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