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讀是指取得某普通中學籍的學生在學籍校保留學籍的前提下,到其他學校就讀.借讀生離開借讀學校時,由借讀學校發給借讀證明,註明學習成績和在校表現.本市在籍學生不允許在本市其他學校借讀.
  在本市有居住條件的外省市户口的普通中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在本市借讀:
(1)父母雙方因公出國工作半年以上,有派出所證明信,學生需要由住在本市的親屬監護的
(2)父母雙方工作流動性較大,有工作單位證明,學生需要由住在本市的親屬監護的
(3)有本市居住地公安機關暫住證明的外省市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