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煤礦安全管理人員範圍主要為煤礦安全生產進行管理的人員,統稱為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有煤礦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及管理人員,生產、技術、通風、機電、運輸、地測、調度等職能部門(區、科、隊)的負麥人。其中,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及管理人員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