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據規定:
在每個防火分區應至少設置一個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從一個防火分區內的任何位置到最鄰近的一個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距離不應大於30m。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宜設置在公共活動場所的出入口處。 再一個是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應設置在明顯的和便於操作的部位。當安裝在牆上時,其底邊距地高度宜為1.3~1.5m,且應有明顯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