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我國分別於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開展了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每十年進行兩次,分別在逢3、逢8的年份實施。
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8年年度資料。
經濟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資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