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過以下方法變更:1、在變更之日起的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申請變更登記
2、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核准變更登記。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