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項目負責人到財務處打印經費開支明細賬(需財務處和審計處蓋章),核對經費決算是否與經費預算相一致,如果不一致,需在社科基金科研創新服務管理平台進行變更。
如有其它事項變更,一併在平台變更後再申請結項。
第二步,對最終成果進行查重(知網或維普查重,首頁需科研處蓋章)。
第三步,項目負責人登錄平台上逐項填寫結項信息。上載最終成果全文(須匿名)、總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