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就是誹謗誣告罪,這是一種可大可小的罪名,刑罰也各有區別,比較嚴重的時候是以“反坐”為主,意思是把被誣告人應得的刑罰,反過來加在誣告人身上,可能還會罪加一等。
比如説誣告他人謀反、謀大逆,誣告者則以同等罪名加以懲罰,甚至是夷三族、誅九族等等。
比較輕的案件反坐不足以震懾的時候,就是關押一段時間,或是打一頓板子,罰幾個錢而已。
古代誣告什麼罪
首先,如果是説現在構成什麼罪,應該是可能構成誹謗罪和虛假訴訟罪。
其次,構成誹謗罪需為行為人實施捏造並散佈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損害他人人格、名譽的行為。即散佈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且足以損害名譽和人格。
構成虛假訴訟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