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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拐12歲小女孩判幾年

欄目: 心理 / 發佈於: / 人氣:9.04K
誘拐12歲小女孩判幾年

一、刑法中誘拐兒童判幾年?

1、拐騙兒童最多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脱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拐騙後進行出賣,則性質就應定為拐賣。拐賣的最高刑是死刑。如果拐騙兒童是為了作人質勒索錢財,則應定為侵犯財產罪中的綁架勒索罪,最高刑也可到死刑。

2、拐騙兒童罪的特徵

1)犯罪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係和兒童的合法權益.侵犯的對象是不滿14週歲的男女兒童.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拐騙不滿14週歲的男女兒童脱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所謂拐騙,即指使用欺騙,引誘等方法將兒童弄走,使之脱離家庭和監護人.

3)在主觀方面是出於直接故意.犯罪的目的大多是為了收養,有的也可能是供自己使喚.

二、拐賣兒童婦女犯罪管轄地怎麼確定?

1、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依法由犯罪地的司法機關管轄。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犯罪地包括拐出地、中轉地、拐入地以及拐賣活動的途經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機關管轄。

2、幾個地區的司法機關都有權管轄的,一般由最先受理的司法機關管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人數較多,涉及多個犯罪地的,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機關管轄。

3、相對固定的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分別在拐出地、中轉地、拐入地實施某一環節的犯罪行為,犯罪所跨地域較廣,全案集中管轄有困難的,可以由拐出地、中轉地、拐入地的司法機關對不同犯罪分子分別實施的拐出、中轉和拐入犯罪行為分別管轄。

三、拐騙兒童罪減刑的條件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4、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5、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6、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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