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單位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分中心辦理即可。
一、所需材料:
1、公民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
2、根據單位的不同性質,還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
(1)企業單位攜帶《上海市單位招用從業人員名冊》或《外來從業人員用工備案登記表》或《外來人員就業備案信息》,已辦招(錄)用備案手續的無需攜帶
(2)機關單位攜帶《公務員登記表》、《公務員錄用表》或由公務員管理局(軍轉辦)出具的相關批文
(3)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攜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錄用表》或由公務員管理局(軍轉辦)出具的相關批文
(4)事業單位攜帶《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名冊》第二聯原件
3、招(錄)用、聘用博士後人員,還需攜帶國家人事部批准設立博士後流動站、工作站的文件複印件。
注:材料複印件需加蓋公章。
二、辦理流程:
1、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辦事人員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複印後退還。
三、辦理期限:
辦理流程中的第1、3條,可以當場辦結。
擴展資料
上海單位從業人員辦理社保:
1、申請條件
男性未滿60週歲、女性未滿50週歲(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的未滿55週歲),已辦理招(錄)用手續,且從未建立本市養老保險個人賬户的人員。
2、辦理時間
每月5日-26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3、收費標準
不收費。
4、聯繫電話
勞動保障諮詢電話: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