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第五子,字應時,號君錫。
南宋紹興七年(1137年)二月生於軍中,母李氏。父兄遇害時,與嶽震在江州故居居住,噩耗傳來,家人聞變引嶽霆兄弟二人潛過長江,改姓鄂,隱居於黃梅大河鎮後遷聶家灣。
21年後宋孝宗為岳父子平反昭雪時,才恢復嶽姓。初名嶽靄,孝宗皇帝賜名嶽霆,官授朝散大夫,監潭州(今湖南長沙)守宗正節使,宋寧宗贈修武郎、閣門祗侯、舉直大夫等。
宋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追封為續忠侯。卒後葬在黃梅縣苦竹鄉楊梅岑村老樹坡山上,與震侯合墓,碑名為《大宋岳飛之子嶽震嶽霆之墓》,今為黃梅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妻劉氏,封佐德夫人。
昭雪時宋孝宗賜張信女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