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通知和條例來説,條例更有權威 通知把執行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以書面形式告知於民,讓人們知曉並執行。但其權威性小於條例,缺乏違反通知的處罰規定 而條例則分章節講明,需要大家遵守並執行,並有違反條例的處罰規定,更具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