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無垃圾堆放、無污水橫流、無雜物擋道,日常生產生活用品不準亂堆放。
主幹道要配齊配強保潔人員、管護人員和監督人員,村保潔人員數量不低於村莊人口數的2‰,要健全並嚴格落實門前“三包”、村莊保潔評比、監督、經費保障等制度,鞏固垃圾集中整治活動成果,實現農村保潔的長效化、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