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安全保障條約,是1951年9月8日日本與美國在舊金山美國陸軍第六軍司令部簽訂的軍事同盟條約,此條約不僅構成規定日本從屬美國的法律依據,而且使美國可以在日本幾乎無限制地設立、擴大和使用軍事基地。
2012年11月29日美國參議院全體會議決定,在2013財年“國防授權法案”中增加一個附加條款,明確規定美國對日防衞義務的《日美安保條約》的第五條適用於釣魚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