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成績排序、志願優先”的原則,在教育局確定的時間網上錄取。
2、分數組成。專業生依據綜合成績排序錄取綜合成績計分方式為:專業成績×70%+學科成績×30%。(橋牌專業除按綜合成績計分排序外,要求考生學科成績不得低於我校文化生錄取線以下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