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道理上説,就不能換了,否則就是違約,是要承擔責任的。
但是,實際上如果情況特殊,自己可以提出申請,只要相關方同意,還是可以換地方的。
變更實習醫院辦理流程如下:1.個人申請(包括變更理由、安全承諾等內容)
2、學生家長簽字同意並附身份證複印件
3、學生所在班級輔導員簽署意見
4、原實習單位同意轉出並簽署意見及蓋章
5、擬接收單位同意轉入並簽署意見及蓋章
6、學生所在院系簽署意見及蓋章
7、教務處審批備案
8、學生所在院系通知原實習單位。
可以換。
但是前提是你要自己聯繫好下一家醫院,他們會給學校發一個文件,學校負責人會和你現在的醫院的負責人聯繫,做個對接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