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完全辨認自己民事行為的未成年人,在遊戲中充值時,如果監護人不追認的,可以要求遊戲公司退回充值的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一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二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