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出售是使用权的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荒山荒地是可以岀租,承包,也可以岀卖的。
农村里的荒山荒地等闲置土地,是一种资源性质的财产,如果有利用价值,在不改变其性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岀租,承包,或者岀卖的方法,进行重新利用。
荒山荒地属于国有和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允买卖,只可以承包或租賃,承包和租期内,承包或承租者可以有偿转让使用奴权,其所有权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