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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最新

栏目: 心理 / 发布于: / 人气:2.14W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最新

1、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上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1、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2、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3、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伯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去其他所任职务4、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度去公职的公务员。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工作,保障机关和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

法律法规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辞去公职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尊重个人意愿和从严审核审批相结合

(三)保障合法流动和加强离职后从业管理相结合

(四)依法依规办事。

第四条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辞去公职工作的综合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审核、审批、从业限制期限内从业情况的了解核查等工作。

Tags:公务员 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