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心城区(城东、城西、玉溪、牌楼、壕子口、东兴、西林、新江街道办事处辖区)和高新区(高桥、胜利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 
1、申请人持有内江市城区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单身家庭申请的须年满32周岁),其他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收入(低保)家庭 3、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其中,转让自有住房未满两年的,其原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在现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内),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4、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再次申请的应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