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租房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居住地区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3、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异议不成立,进入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国有房产管理、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部门审查住房状况复审合格,区民政部门会同公安(车管)、人社、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审查收入、财产状况
4、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上述审查认定情况,注明配租、配售标准,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市房管局定期会同市民政局等部门复核认定,并公示
6、复核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异议不成立,区房管局会同区民政局登记保障资格,转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轮候配租
7、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组织实物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
配租流程
手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根据现场工作人员叫号顺序进行逐一进场
进场后,根据保障对象户型、意愿“签订承诺书”。
签订承诺书后,在抽取“公共租赁住房房号”并签字盖手印。
签订合同 (现房抽房现场签订,准现房另行安排时间、地点签订)
办理结束,退场。
>>摇号系统操作流程
这里大家一定要注意两个关键问题
01、无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因无法识别,不能参加现场配租,须提前办理委托手续后,方可入场配租
02、若参加抽签选房的人员在选房现场缺席(抽签时叫名字或叫顺序号三次未到的,也视同缺席),或参加抽签选房的人员在选房现场中途退场,可在1个月内签订延后协议,若未在1个月内到国房中心签订延后协议,视同自愿退出公共租赁房保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