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镜片的最薄处的厚度不小于0.7mm。
树脂镜片的最薄处的厚度不小于1.0mm。
有效厚度应在镜片凸面的基准点上,且与该表面垂直地进行测定,测定值不应偏离标称值±0.3mm。
a)顶焦度值,以m-1(D)表示
b)镜片标称尺寸(mm),厚度(mm)
c)设计的基准点位置,如未标明,则该点即为镜片几何中心
d)色泽(或白色)
e)镜层的情况
f)材料的贸易名称或折射率以及生产厂或供片商的名称、地址
g)光学中心、棱镜度如有任何校正时(见),校正值应标明
h)执行的标准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