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爲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爲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佈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爲繳費工資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