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2年,姚啓聖便官居福建巡撫之職,鄭成功收臺時,因資助糧草頗有微功,順治6年,因抗拒朝廷的治閔方略被降爲藩司,戴罪任職,順治9年,因屢屢與上司爭吵,又被貶爲道臺,到順治13年,因酗酒瀆職再被貶爲知縣,順治16年,連微臣也不知道他犯了什麼律條,再被貶至漠河軍中效力,到了康熙5年,姚啓聖再被裁撤,塞到盛京郊區一個馬場任九品司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