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明確的回拘留所(看守所)是不收生活費的,這部分開支是由當地財政撥款來保障的。但是,被拘留人家屬送的錢款(用於購買被拘留人自己需要的物品)設有個人帳戶,帳戶餘額可以向值班看守民警諮詢。
您自己在裏邊怎麼查,只有去問警察叔叔了。誰管您的號,您就去找誰。錢少了,就讓朋友或家人送來唄。
您是因爲什麼事進去的,裏邊的日子不好過,您還想着生活費,您大可放心,錢不夠,人家警察叔叔會跟您家裏人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