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市設區”,就是把省或自治區管轄以及地級市代管的“縣級市”撤銷,設立爲地級市管理的“市轄區”。
我認爲“撤市設區”更多是爲了擴大中心城區的規模和總量。
可能從空間、經濟各方面沒多大變化,可是意味着未來發展的空間、發展的政策是有區別的。
撤市設區,即撤銷縣級市,設立市轄區,以原縣級市的行政區域爲新設立市轄區的行政區域。我國地級行政區中只有地級市可設立市轄區,故只有地級市所轄的縣級市可撤市設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