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有包頭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監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爲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各旗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