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一)身份證明材料
1、居民戶口簿等其他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證件(僅覈驗原件,如已成功註冊“深圳公安”微信公衆號,申請人現場手機登入賬號認證透過後,無需提供)
2、居民身份證(除遺失補領外,其餘申請理由選擇郵寄送證的需提供原件,民警現場收繳)
(二)《個人承諾書》(現場填寫)
(三)申請人的《深圳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有效期六個月,廣東省內戶籍申請人年滿16週歲後,在本市申領過居民身份證,2年內再次辦理時無需提供)
(四)申請人未滿16週歲、成年無民事行爲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需由監護人陪同申領(6週歲及以上須現場採集指紋資訊,6週歲以下自願採集指紋資訊),並提供以下監護關係證明材料之一(核原件,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