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上調30元
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1年12月31日,70-74週歲的每月增加25元75-79週歲的每月增加35元80週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45元。
2、艱苦邊遠地區範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業退休轉幹部按上述標準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爲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