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農戶,以後三年給予相應補貼,用氣補貼0.8元/立方米,用電補貼0.174元/度。
對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個人承擔部分(設備購置及執行費用),縣(市)區政府負責兜底,確保用得上、用得起、不挨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