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集體戶口,我認爲有兩個方面解釋:
1、是在鄉鎮政府工作的人員或剛分配來鄉鎮的人員,因沒有結婚成家等原因,暫不具備入家庭戶口簿的條件,所以把他們的戶口全部歸在鄉鎮政府的集體戶口簿上
2、是派出所把鄉鎮上居住的單獨人口全部集中在一個集體戶口簿上,便於統一管理等。但目前這種情況很少,現在不管人在那兒工作,戶口是可以不隨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