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以嶺是製藥廠,而蓮花是產品以嶺藥業創立“理論—臨牀—科研—產業—教學”五位一體的獨特運營模式,建立起以中醫絡病理論創新爲指導的新藥研發創新技術體系。國家科技部領導曾讚譽,五位一體的發展模式爲“我國中醫藥科技成果產業化的創舉”
是的。
以嶺藥業在申請商標時,分別將“連花”的文字、圖形與整體都進行了註冊,目前所使用的商標爲以嶺藥業申請於2005年4月11日的第4595963號“連花”(文字)商標,該商標已於2009年6月獲得授權,因此是完全合法合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