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德育綱要》正式頒發,從1993年秋季開學後在全國小學施行。培養學生初步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思想感情和良好品德遵守社會公德的意識和文明行爲習慣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潑開朗的性格自己管理自己、幫助別人、爲集體服務和辨別是非的能力,爲使他們成爲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打下初步的良好的思想品德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