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檔案的簽發人一定是單位的主要領導,分爲兩種情況。我國實行共產黨統一領導的政治體制,一個行政層級包括黨委和政府,雙方具有明確的分工。
如果請示是黨委發的,那麼就由黨委主要負責人簽發,如果請示是由政府或政府部門發的,就由政府或政府部門主官簽發。
請示是下級單位就重要事項向上級機關提出請求,並須上級機關批誰的一種上行公文。上級機關一般以批覆的方式行文批准。
所以,象請示這種上行公文務必由本單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親自簽發。遇特殊情況,經主要負責人授權或者主要負責人空缺時,主持常務工作的副職領導也可簽發。未經領導簽發的請示屬無效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