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成立1年以上,擁有社會統一信用代碼借款人即企業主年齡在18週歲以上,60週歲以下企業主個人信用良好,沒有不良信用以及嚴重負面資訊企業在建行開立有對公帳戶,而且在1年內支付達5筆以上企業主和企業在其他銀行信貸餘額總和不超過五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