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學籍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學生轉學或升學後,轉入學校應當以接收到的學籍檔案爲基礎爲學生接續檔案。未能及時辦理調檔,視爲轉學流程未完成。
1、主要校驗內容爲姓名、學籍號、畢業省份等學生資訊
2、辦理跨省就學的學生,學籍狀態必須爲“畢業結業”狀態,且不能爲問題學籍,其他狀態會導致學籍系統校驗不透過,跨省就學流程異常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