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
駕駛別人的車闖紅燈的扣實際駕駛人的分,扣六分。但如果車輛出借人也就是車輛登記人,無法向交警證明違章時的實際駕駛人的,則對車輛登記人進行處罰。
扣車主的分。
正常情況下來說,誰開車違章就應該由誰來處理,但是交管部門並不知道是誰開車違章,只能知道違章車輛的車主,所以如果違章開車人不去處理違章的話,只能是有車主本人自己處理違章。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的最新標準:闖紅燈罰款200元,一次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