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實行園長負責制,園長全面主持幼兒園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幼兒教育的方針、政策以及教育法規、規章,堅持正確的辦園方向。
2.負責教職工的政治思想工作、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文化、業務學習維護教職工的正當權益,關心並逐步改善教職工的生活和工作條件發揮教職工(或教職工代表)代表大會在幼兒園民主管理中的作用,調動和發揮教職工的主動性、積極和創造性。
3.主持幼兒園的保教工作。領導和組織安全保衛、衛生保健工作,貫徹有關的法規和規章,確保幼兒在園安全、衛生和健康領導和組織教育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幼兒園課程標準,促進幼兒身心和諧發展。
4.領導和組織行政工作,包括工作人員的考覈、任免和獎懲及園舍、設備和經費管理等。
5.密切與家長和社區的聯繫,向家長和社區宣傳正確的教育思想和科學育兒知識,爭取家長和社區支援幼兒園工作。
幼兒園園長的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
法規、
方針政策和
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
二、領導教育,衛生保健,安全保衛工作
三、負責建立並組織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四、負責聘任、調配工作人員,指導、檢查和評估
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並給予獎懲。
五、
負責工作人員的思想工作、
組織文化、
業務學
習
併爲他們的政治和文化、
業務進修創造必要的條件
關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員的生活、
工作條件
維護他們
的合法權益
六、組織管理園舍、設備和經費
七、組織和指導家長工作
八、負責與轄區的聯繫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