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本單位加工的直接入口食品,如熟滷菜、涼拌菜、蛋糕、燒餅、油條等。
2、直接入口的生海產品、水產品,包括海蜇、海帶、海產貝類、深海魚、蝦、蟹及其熗制、醬制、醃製、冰製品。
3、已死的甲魚、黃鱔、蝦、蟹等不得用作食品的加工原料。
4、生的圍邊菜、雕花菜、塑膠雕花圍邊、剩餘飯菜。
5、硝酸鹽、亞硝酸鹽等食品添加劑。
6、河豚魚、鮐魚、青條魚、金槍魚、毛蚶、織紋螺、荔枝螺、泥螺、狗肝、鯊魚肝、青魚膽、野生蘑菇、杏仁、枇杷仁、木薯、發芽馬鈴薯、牲畜甲狀腺及其它不明動物的器官、組織和腺體。
7、未經許可的各類藥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