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轉回河南,但北京社保轉移都外地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其次還要提供相關的材料,再由單位辦理社保轉移。
一、北京社保轉移到外地辦理條件
參保職工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往外省時需符合以下條件:
(1)在辦理正常減員的次月申報轉外省業務
(2)申請過外省轉入北京業務的,其轉入手續全部辦結成功
(3)符合失業、工傷、生育待遇申領條件的,須已辦結完各項待遇的申領手續。
二、北京社保轉移到外地辦理所需材料
方式一:參保單位申報
1、《北京市社會保險關係跨省轉移接續轉出申請》1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關係跨省轉移接續轉出個人委託書》1份(需加蓋單位公章)
3、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
方式二:參保職工個人申報
1、《北京市社會保險關係跨省轉移接續轉出申請》1份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方式三:參保職工委託他人代辦
1、《北京市社會保險關係跨省轉移接續轉出申請》1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關係跨省轉移接續轉出個人委託書》1份
3、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
4、代辦人(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三、北京社保轉移到外地辦理流程
(一)一般帳戶轉出:
1、參保單位透過網上申報系統或“北京市社會保險資訊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軟件操作職工減員手續。減員原因四險選擇“轉往他區/轉往本區”,醫療選擇“本區調出”
2、辦理職工減員手續的次月開始,可由參保單位或參保職工個人(或委託他人)攜帶相關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五險登記業務崗或上地、萬壽路五險徵繳業務崗、各街鎮社保所社保經辦業務崗申請辦理保險關係轉往外省市
3、經辦機構爲轉出參保職工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對有欠費的參保職工,經辦機構需打印《欠費通知書》,並提醒及時補繳,或確認不補繳
4、參保職工持社保經辦機構打印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到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保關係轉入手續。
(二)臨時帳戶轉出(男滿50週歲、女滿40週歲的外埠戶籍人員(外埠城鎮、外埠農村)2010年1月1日以後首次在京參保,在人員新參保登記時系統默認將此類人員標識爲“臨時帳戶”):
1、參保單位透過網上申報系統或“北京市社會保險資訊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軟件操作職工減員手續。減員原因四險選擇“轉往他區/轉往本區”,醫療選擇“本區調出”
2、辦理職工減員手續的次月開始,可由參保單位或參保職工個人(或委託他人)攜帶相關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五險登記業務崗或上地、萬壽路五險徵繳業務崗、各街鎮社保所社保經辦業務崗申請辦理保險關係轉往外省市
3、經辦機構爲轉出參保職工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臨時帳戶)》、《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帳戶通知書》和《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帳戶轉移聯繫函》對有欠費的參保職工,經辦機構需打印《欠費通知書》,並提醒及時補繳,或確認不補繳
4、參保職工持社保經辦機構打印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臨時帳戶)》、《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帳戶通知書》和《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帳戶轉移聯繫函》到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保關係轉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