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歸納腳手架分不同牆高,按外牆外邊線的高低(包括凸出陽臺)總長度乘以規劃外地坪至外牆的頂板面或檐口的高度以面積覈算。套相應定額步距,有女兒牆者高度和步距計至女兒牆頂面。 地下室外牆歸納腳手架高度從規劃外地坪至底板墊層底,上層外牆或裙樓上有縮入的塔樓者,工程量別離覈算,但套用定額步距的高度由規劃外地坪至塔樓頂面覈算。 裙樓的高度應按規劃外地坪至裙樓頂面的高度覈算,套用定額時按相應高度步距覈算。 
2、覈算歸納腳手架時,門、窗、洞口及穿過建築物的通道的空泛面積不扣減有山牆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覈算,山牆高度的步距按檐口高度爲準。
3、水池牆、煙道牆等高度在3.6m以內套用單排腳手架,3.6m以上套用歸納腳手架。石牆砌築不管內外牆,高度超越1.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