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粉塵處理與回收時首先應根據工藝條件、粉塵性能、回收可能性等條件考慮,使粉塵重回生產系統,在不能直接回收時,透過輸送、集中、處理,使粉塵間接回到生產系統中。例如:把除塵器下部的輸灰裝置直接納入生產工藝過程, 使粉塵回收利用。
2、
除塵裝置排出的粉塵一般應以乾式處理爲主,便於有用粉塵的回收利用。當粉塵採用溼式處理時,以適當加溼不產生污水爲原則,如存在污水應設定簡易、有效的污水處理裝置,不可將污水直接排放。
3、
在除塵系統設計中,除按廠房內衛生標準及環境保護的排放標準,統籌考慮粉塵的處理方法,創造必要條件,防止粉塵的二次污染。
4、
選擇粉塵處理設備應注意其簡單、可靠、密閉,避免複雜和泄露粉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