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隱患檢查中的“四定”要求如下:
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定資金。
安全檢查的內容和方法如下:
(1 )查思想。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的認識,對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程的理解和貫徹的情況。
(2 )查管理。檢查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如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和檔案是否健全,安全教育、安全技術措施、傷亡事故管理的實施情況。
(3 )查隱患。透過檢查勞動條件、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施是否符合要求以及職工在生產中是否存在不安全行爲和事故隱患。
(5 )查事故處理。對發生的事故車間是否及時報告、認真調查、嚴肅處理是不是按四不放過 的要求處理事故有沒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