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一、符合休假資格的新入職員工當年度年休假=(當年度剩餘日曆天數÷365)×全年應享受天數
【法條規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X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爲:(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