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訴訟時效是半年的
一、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二年,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時效都是兩年,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後經檢查確診並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