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補償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離職補償金總額滯納金
1、離職經濟補償金,依據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工資而定。工作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工資,超過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支付,不足6個月的,按半個月支付。
2、經濟補償最長不超過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