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必須上規入統,按照我國統計相關的規則,規上企業是指其銷售額到了一定的標準方可統計爲規上企業,國家對不同行業的企業都制訂了一個規模要求,達到規模要求的企業就稱爲規模以上企業。
1、規模以上服務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企業
2、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企業
3、規模以上建築企業是指具備資質和等級的建築業,不看營業額
4、規模以上商業企業是指年商品銷售額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企業(單位)和年商品銷售額在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企業(單位)。
沒有政策要求企業必須上規入統。目前工業企業上規入統的標準是全國統一的,即: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達2000萬元,即可列爲“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也就是所說的上規入統。但是,有更多的小微企業一年主營業務是達不到上規入統標準的,他們也仍舊是我們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創造稅收、安排就業等方面,仍然發揮着重要作用。
只是由於政府一直都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加上國家財政並不是非常充裕,所以各級政府制訂的對企業扶持獎補政策、資金並不適合於“撒胡椒麪”,而是大部分傾向於針對規模以上企業。這也是政府一種倒逼機制,倒逼企業做大做強。因此,大部分的獎勵資金,面向的都是規模以上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