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國務院《關於促進校外培訓機構健康有序發展若干意見》中所涉及的問題,談到限制學科培訓,但不是取締。
培訓機構要準確理解國家的方針政策,對於校外培訓機構並非一棍子打死,要對上百萬機構負責,上千萬的工作人員負責。培訓機構要調整辦學方向,由過去爲中考、高考服務,轉變爲變成“三服務”,爲國家教育中心工作服務,爲學生健康成長服務,爲家長服務。